本校吸菸法規,違規處新台幣1萬至5萬元罰鍰

近來發現有人疑似於非吸菸區垃圾桶任意亂丟未熄滅的菸蒂,造成火災與公共安全危險。依據菸害防制法第 16 條,大專校院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違規罰則(第31條第2項)處新台幣1萬至5萬元罰鍰。

本校依據菸害防制法,校園內除吸菸區外全面禁止吸菸。
吸菸區為標示牌前方四公尺範圍內,地點請參閱衛生保健組網站。
http://www.student.ndhu.edu.tw/files/40-1007-659.php
使用者請維持環境清潔且勿大聲喧嘩,以免干擾校園安寧。

學生宿舍、各學院教室、辦公室為全面禁菸區,請勿放置菸灰缸,請特別留意遵守規定,若被拍照者取證逕向花蓮縣衛生局舉證罰鍰,吸菸者於禁菸場所吸菸,處新台幣2,000~10,000元罰鍰。【檢舉專線:03-823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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