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工程學系學習成效評量機制—國際學士班版本
表1_教育目標與教育目標說明
教育目標 | 教育目標說明 |
1. 具備學科知識,養成專業技能。2. 學習創新思考,分析解決問題。3. 培養團隊精神,學習溝通合作。4. 提昇專業倫理,承擔社會責任。 5. |
1. 學生需具備資訊科技原理與應用的專業知能,理論與實務並重,以作為未來個人適性適能的生涯規劃基礎。2. 學生需學習創新思考,分析問題需求,並嘗試發揮創意解決問題。3. 學生需透過專題製作課程或參加校內外各項團隊競賽,以培養組織、溝通與合作的能力。4. 學生需尊重智慧財產權與重視專業倫理,具備敬業精神與態度,並擁有承擔社會責任,造福人群之觀念。 5. |
表2_系(所)專業能力及其定義與學習成效指標
專業能力 | 專業能力定義與闡述 | 學習成效指標 |
能力1:資訊專業終身學習能力。 | 學生需具備資工領域基礎學理和技術,以便日後能藉以學習更進階之知識與技能。 | 1. 能閱讀英文專業文獻資料。
2. |
能力2:實驗驗證資訊科學能力。 | 學生需具備了解與執行實驗,以及驗證與解釋數據和結果的能力。 | 1. 能瞭解實驗原理並執行相關實驗。
2. |
能力3:資訊工具整合運用能力。 | 學生需能運用程式語言撰寫軟體程式或硬體元件組裝,配合軟硬體整合開發環境之使用進行資訊系統之應用開發。 | 1. 能以電腦程式語言撰寫程式。2. 能組裝資通訊硬體線路與元件。3. 能使用軟硬體開發環境或工具於系統開發。 |
能力4:資訊系統應用設計開發能力。 | 學生需具備軟體設計、多媒體、網路與系統三領域中至少一領域之系統元件模組之開發能力。 | 1. 能具備軟體設計、多媒體、網路與系統至少一領域之設計專業知識。
2. 能開發軟體設計、多媒體、網路與系統至少一領域之應用系統。 |
能力5:團隊合作溝通協調能力。 | 學生需具備專案製作所需之有效溝通與團隊合作的能力。 | 1. 能說明團隊運作的特性及注意事項。2. 能具備英語或其他外語溝通能力。3. 能運用人際溝通技巧有效與團隊成員進行溝通合作。4. 能撰寫技術報告與完成技術簡報。 |
能力6:資通訊科技問題解決能力。 | 學生需具備了解資訊相關問題並進而發揮創意改善或解決問題。 | 1. 能觀察並發現資通訊相關問題。2. 能分析問題發生的原因。3. 能整合資訊科技,發揮創意,有效改善與解決問題。 |
能力7:瞭解資訊科技多元影響能力。 | 學生需具備瞭解資訊科技對環境、社會之影響,並能收集資訊,觀察全球性的發展趨勢,進而建立國際視野。 | 1. 能說明資訊科技對環境與社會的影響。2. 能蒐集資訊及判斷全球發展趨勢。3. 能建立國際視野。 |
能力8:肩負資訊人社會責任能力。 | 學生需理解資訊人於社會、環境與倫理方面之各項責任。 | 1. 能說明資訊相關的倫理規範。2. 能建立正確的資訊倫理與良好價值觀。3. 能說明資訊人對社會及環境應負起的責任。 |
表3_國際學士班專業能力總結性評量方式一覽表
專業能力 | 學習成效指標 | 評量方式 | ||||
專題論文 | 口頭報告 | 會考測驗 | 專業證照 | 其他 | ||
能力1:資訊專業終身學習能力。 | 1. 能閱讀英文專業文獻資料。2. 能熟知資訊工程基礎理論與軟硬體基本技術。 |
þ | þ | þ | þ | |
能力2:實驗驗證資訊科學能力。 | 1. 能瞭解實驗原理並執行相關實驗。2. 能驗證與解釋實驗數據及結果。 |
þ | þ | |||
能力3:資訊工具整合運用能力。 | 1. 能以電腦程式語言撰寫程式。2. 能組裝資通訊硬體線路與元件。3. 能使用軟硬體開發環境或工具於系統開發。 |
þ | þ | þ | ||
能力4:資訊系統應用設計開發能力。 | 1. 能具備軟體系統與應用、多媒體、網路與系統至少一領域之設計專業知識。2. 能開發軟體系統與應用、多媒體、網路與系統至少一領域之應用系統。 |
þ | þ | |||
能力5:團隊合作溝通協調能力。 | 1. 能說明團隊運作的特性及注意事項。2. 能具備英語或其他外語溝通能力。3. 能運用人際溝通技巧有效與團隊成員進行溝通合作。4. 能撰寫技術報告與完成技術簡報。 |
þ | þ | |||
能力6:資通訊科技問題解決能力。 | 1. 能觀察並發現資通訊相關問題。2. 能分析問題發生的原因。3. 能整合資訊科技,發揮創意,有效改善與解決問題。 |
þ | þ | |||
能力7:瞭解資訊科技多元影響能力。 | 1. 能說明資訊科技對環境與社會的影響。2. 能蒐集資訊及判斷全球發展趨勢。3. 能建立國際視野。 |
þ | þ | þ | ||
能力8:肩負資訊人社會責任能力。 | 1. 能說明資訊相關的倫理規範。2. 能建立正確的資訊倫理與良好價值觀。3. 能說明資訊人對社會及環境應負起的責任。 |
þ | þ | þ |
表4_國際學士班專業能力評量尺規(Rubrics)
專業
能力 |
學習成效
指標 |
評分標準 | |||
差 | 可 | 良 | 優 | ||
能力1:
資訊專業終身學習能力。 |
1. 能閱讀英文專業文獻資料。2. 能熟知資訊工程基礎理論與軟硬體基本技術。 |
1. 英文檢定未達及格標準。2. 無法閱讀資訊科技書籍論文。3. 完全不懂資訊理論與軟硬體技術。 |
1. 英文檢定達及格標準。2. 僅能閱讀中文資訊科技書籍論文。3. 了解基本資訊理論與軟硬體技術。 |
1. 英文檢定達及格標準。2. 能閱讀中、英文資訊科技書籍論文。3. 能熟習與應用基本資訊理論與軟硬體技術 |
1. 英文檢定達及格標準。2. 能閱讀與撰寫中、英文資訊科技書籍論文。3. 能運用與創新基本資訊理論與軟硬體技術。 |
能力2:
實驗驗證資訊科學能力。 |
1. 能瞭解實驗原理並執行相關實驗。2. 能驗證與解釋實驗數據及結果。 |
1. 不熟悉實驗步驟,過程錯誤百出,無法偵錯。2. 錯誤取得或解釋數據及結果,繳交報告未具備分析結果與心得討論。3. 實作前未作準備,完成後未善後。 |
1. 部份熟悉實驗步驟,過程有誤需反覆偵錯。2. 錯誤取得或解釋數據及結果,但能夠及時修正。3. 實作前準備不夠充分,完成後粗率草率善後。 |
1. 熟悉實驗步驟,過程無誤。2. 正確取得與解釋數據及結果。3. 實作前準備充分,完成後仔細整理歸位。 |
1. 熟悉實驗步驟,過程無誤,且能做進一步討論或增加難度。
2. 正確取得與解釋數據及結果,並能改變實驗條件以不同方式探索。 3. 實作前後整理有條不紊,且能減少實驗成本。 |
能力3:
資訊工具整合運用能力。 |
1. 能以電腦程式語言撰寫程式。2. 能組裝資通訊硬體線路與元件。3. 能使用軟硬體開發環境或工具於系統開發。 |
1. 不具備程式分析編寫能力。2. 無軟硬體實作經驗。3. 從未使用資訊工具軟硬體。 |
1. 通過程式能力檢定考試門檻。
2. 僅曾習作課堂指定之小型軟硬體作業。 3. 僅能使用單一特定軟硬體開發工具。 |
1. 通過程式能力檢定考試門檻。2. 能實作中小型實驗室規模之軟硬體系統。3. 能靈活運用多種軟硬體開發工具。 |
1. 通過程式能力檢定考試門檻。2. 能實作中、大型商用級軟硬體系統。3. 能靈活運用多種軟硬體開發工具,並自行設計、修改與研製開發工具。 |
能力4:
資訊系統應用設計開發能力。 |
1. 能具備軟體系統與應用、多媒體、網路與系統至少一領域之設計專業知識。2. 能開發軟體系統與應用、多媒體、網路與系統至少一領域之應用系統。 |
1. 未能完成修習軟體系統與應用、多媒體、網路與系統任一學程。2. 未能完成軟體系統與應用、多媒體、網路與系統任一領域之專題研究。 |
1. 能完成至少修習軟體系統與應用、多媒體、網路與系統任一學程。2. 能完成軟體系統與應用、多媒體、網路與系統任一領域之專題研究。 |
1. 能完成至少修習軟體系統與應用、多媒體、網路與系統任二學程。2. 能完成軟體系統與應用、多媒體、網路與系統任一領域之專題研究。 |
1. 能完成至少修習軟體系統與應用、多媒體、網路與系統任二學程。
2. 能完成跨軟體系統與應用、多媒體、網路與系統任二領域之整合式專題研究。 |
能力5:
團隊合作溝通協調能力。 |
1. 能說明團隊運作的特性及注意事項。2. 能具備英語或其他外語溝通能力。3. 能運用人際溝通技巧有效與團隊成員進行溝通合作。4. 能撰寫技術報告與完成技術簡報。 |
1. 不能分辨個人表現與團隊合作重要性的差異。2. 表達能力不足,無法與他人溝通。3. 缺乏同理心,無法溝通也不願協商。4. 無法撰寫技術成果報告。 5. |
1. 具備分辨個人表現與團隊合作重要性的差異。2. 能以中文與他人溝通協商。3. 團隊溝通技巧欠佳,偶爾因個人利益與團隊任務衝突。4. 能撰寫簡易技術成果報告,但無法自行組織技術報告內容。 5. |
1. 充分理解團隊合作階段之重要性,能為團隊犧牲個人表現與利益。2. 能以簡單中、英文表達,與他人溝通協商。3. 能敏銳察覺團隊內其他成員的特質與優點,活用整合協商的各種溝通技巧。4. 能依據指導撰寫較長篇幅之成果報告。 5. |
1. 能整合團隊成員,凝聚共識並發揮最佳合作成效。2. 能以流利中、英文表達,與他人溝通協商。3. 具備能領導團隊並化解團隊彼此衝突的高EQ。4. 能自行組織規劃與撰寫完整之成果報告。 5. |
能力6:
資通訊科技問題解決能力。 |
1. 能觀察並發現資通訊相關問題。2. 能分析問題發生的原因。3. 能整合資訊科技,發揮創意,有效改善與解決問題。 |
1. 觀察力遲鈍無法察覺問題。2. 無法掌握問題根本原因。3. 缺乏歸納及演繹能力,無法有效解決問題。4. 遇到挫折瓶頸時輕易放棄。 5. |
1. 具備觀察力可察覺問題。2. 可掌握問題根本原因。3. 具備歸納及演繹能能力。4. 不輕易放棄,能提出一種解決方案。 5. |
1. 具備敏銳觀察力並察覺問題癥結點。2. 可歸納問題原因。3. 能活用歸納法與演繹法克服問題。4. 具備舉一反三之能力,能提出多種解決方案。 5. |
1. 具備敏銳觀察力並能立刻發現問題之癥結點。2. 可追蹤問題原因,快速解決問題。3. 能活用歸納法與演繹法,尋求可能解決方式。4. 能提出多種解決方案並比較其成效。 5. |
能力7:
瞭解資訊科技多元影響能力。 |
1. 能說明資訊科技對環境與社會的影響。2. 能蒐集資訊及判斷全球發展趨勢。3. 能建立國際視野。 |
1. 漠視資訊科技與環境社會之關聯。2. 對資訊科技產業趨勢漠不關心。3. 視野狹隘,僅對於個人周遭所接觸之事務感到興趣。 |
1. 能了解資訊科技與環境社會之關聯。2. 了解全球資訊科技產業趨勢發展。3. 有些微國際觀,但國際化能力與態度均尚未建立。 |
1. 能知道資訊科技如何改進環境與社會。2. 熟悉全球資訊科技產業發展趨勢,並能據以規劃學習,充實學能。3. 具有完整國際觀,也做好面對國際化之心理準備,但國際化能力仍須加強。 |
1. 能發現資訊科技與環境社會之新關聯與如何改進環境與社會。2. 有能力預測與創造資訊新產業趨勢,並設定目標,努力積極完成。3. 具備強烈的企圖心,擬定國際化之生涯規劃,也已有頗佳之國際化能力。 |
能力8:肩負資訊人社會責任能力。 | 1. 能說明資訊相關的倫理規範。2. 能建立積極的資訊倫理與良好價值觀。3. 能說明資訊人對社會及環境應負起的責任。 |
1. 輕忽職場的倫理操守。2. 缺乏積極良好的人生價值觀。3. 毫無意願負起社會與環境之責任。 |
1. 了解職場的倫理操守。2. 了解何謂積極良好的人生價值觀。3. 個人被動負起貢獻社會與環境責任。 |
1. 了解並遵守職場倫理操守。2. 能不受物質誘惑堅持積極良好的人生價值觀。3. 個人主動負起貢獻社會與環境責任。 |
1. 高度的職場倫理操守並能影響他人。2. 具備道德倫理優先的人生價值觀。3. 願意發揮己能,帶領群眾負起社會與環境之責任。 |
表5_資訊工程學系學生學習成效總結性評量辦法
國立東華大學資訊工程學系
學生學習成效總結性評量辦法
10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2013.03.06
第一條 目的:為建立國立東華大學資訊工程學系(以下簡稱本系)學生專業能力學習成效檢核之機制,特設立本辦法。
第二條 專責單位:學習成效評量委員會
(1) 依據本系專業能力項目,規劃及辦理學生學習成效之總結性評量。每學年定期分析、檢討並修訂總結評量成效,撰寫總結性評量報告,修訂後之評量機制送系務會議核定後實施。
(2) 本會由本系課程暨學程規劃委員會召集人、評鑑種子教師、教師代表3~5人、校外專家學者兩名 (至少一名為產業界專家)及學生代表二名共同組成。校外專家學者及學生代表由系務會議推派產生。委員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本會之召集人由委員互選之。
第三條 學士班(含國際學士班)專業能力與總結性評量:依據本系教育目標與專業能力,對應至學習成效指標,所制定之總結性評量方式如下
(1) 專業能力以「總結性課程」專題研究一與專題研究二為評量方式。
(2) 程式設計專業能力會考另以「基本程式能力檢定辦法」作為評量依據。
(3) 英語能力以「國立東華大學學士班英語能力畢業標準及實施辦法」作為評量依據。
(4) 多元影響與社會責任能力以本校「服務學習課程辦法」與「國立東華大學導師制實施辦法」作為評量依據。
第四條 碩士班(含網多碩士班與國際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專業能力與總結性評量
(1)
專業能力以「學位論文」專書與口試作為總結性評量方式。
(2)
英語能力以「資訊工程學系研究生外語能力畢業標準及實施辦法」作為評量依據(碩士在職專班除外)。
(3)
博士班另以國際性期刊論文發表作為評量方式。
第五條 專題研究一(大三上學期)、專題研究二(大三下學期)為本系學士班(含國際學士班)之總結性課程。
(1)
專題研究一、專題研究二之課程規劃與設計與評分方式應含括專業能力,具體陳述與專業能力及學習成效指標之關連性,並經本系課程規劃委員會審核。為提高評量之客觀性與準確性,應針對各項學習成效指標訂定明確的評分標準(參考評量尺規),並經本系學習成效委員會審核。
(2)
專題的評量標準及評量方式由課程暨學程規畫委員會另訂之。
第六條 實施期程:本辦法以103級畢業生為試行。104級(含)之畢業生正式適用。
第七條 合格規定、輔導及補救措施
(1)
學生須全部通過總結性評量。
(2)
未通過檢核的學生,由本系學習成效委員會與任課教師共同擬訂輔導方案,包括修課建議、學習輔導等。
第八條
檢核機制的檢討與修訂
(1)
本系學習成效委員會需每學年定期分析總結評量成效,撰寫總結性評量報告。
(2)
總結性評量報告須包括:該學年度學生學習成效檢核結果、不合格學生輔導紀錄、執行現況檢討與修訂提案。
(3)
於每年3月份的系務會議中提報討論與修訂,並經系務會議核定實施。
第九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決議後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