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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 資訊工程學系 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科目表
103.03.13 102-2第一次系課程委員會訂定
103.04.29 102-2第二次理工學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103.05.14 102-2第二次校課程委員會核定通過
必修科目,共20學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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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學分 | 科目 | 學分 |
微積分(一) | 3 | 計算機概論 | 3 |
程式設計(一) | 3 | 程式設計實驗(一) | 1 |
程式設計(二) | 3 | 程式設計實驗(二) | 1 |
資料結構 | 3 | 數位邏輯設計 | 3 |
專業選修科目 (六選三),共9學分 | |||
演算法 | 3 | 計算機組織與組合語言 | 3 |
機率 | 3 | 離散數學 | 3 |
作業系統 | 3 | 程式語言 | 3 |
東華資訊工程學系學士班修讀輔系共需29學分 |
*完成輔系至少應修29學分
說明:
1. 修讀本系之輔系學生,除應修滿主系主修領域(major)學程及校核心(通識)課程等最低畢業之學分數外,應加修本系輔系規定之科目學分不得少於 29 學分。
2. 選修與主系課程相同或性質相近之輔系課程,經本系審查同意認列者,可同時認列滿足主修學系與輔系要求,惟畢業學分只計算一次,如所修輔系學分不足 20 學分,由本系指定替代科目並送教務處備查。
3.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辦法」辦理。
4. 本輔系專業(門)必修科目,需經三級課程委員會核定後送教務處備查,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