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資訊課代理教師】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徵代理教師
ㄧ、任教科目:
資料處理科教師(一學年代理實缺,領月薪),
教授資訊科目例如計算機概論、資訊科技。
二、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定居設籍未滿 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 14 條之情事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三)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依教育部「國外學歷查證認定要點」辦理。
三、報名資格:
第 4 次招考
依教育部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3 條規定: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者。
有意願者逕自聯繫賴士鈞主任,電話03-831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