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期起,無TA證書之學生無法擔任TA,請注意!請同學務必在本學期結束前,至教學卓越中心報名TA培訓課程,完訓後領取證書!106-2起,老師只能在取得TA證書之人才資料庫裡選任TA!只有碩博士班新生且未擔任過TA者,才被允許當學期結束前完訓領得TA證書者可擔任TA!
擔任TA者請填寫下面內文中所指的6個表單(附連結,可直接點選),其中契約書一式三份,並請老師在相關欄位簽章及加註日期;同時老師也要填一個表單。
請TA到教務處網頁之下載專區→表單下載,填寫:
1.教學助理(TA)退保表 2.教學助理(TA)無專職工作聲明書(範本) 3.教學助理(TA)申請表(學生用)(範本) 4.教學助理(TA)加保調薪暨到職表 5.聘任學生兼任教學助理(TA)人員處理單(範本) 6.教學助理(TA)勞動契約書(範本) 7.教學助理(TA)申請表(教師用)(範本)
前六張表單由學生填寫並附相關資料,並請老師在相關欄位簽名;老師請填寫教學助理(TA)申請表(教師用)(範本)
※本學期部分表單恐有修正,請勿沿用上學期之舊表單,務必重新下載填寫!並請用電腦打字列印再簽名,避免全部手寫,以免下學期又要重填浪費時間~
勞動契約一式3份,其中工作時數為老師決定,只要不超過裡面的兩點規定即可(每月上限25小時)。
請盡量讓事先確認資料沒有錯誤或不齊,若被退件,可能導致來不及申報9月份薪水受損失,請務必儘早繳交!!有問題可以來系辦問~
2/23(四)星期四中午前務必送來系辦,否則3月份無法領薪水!!切記!
※TA之工作紀錄表,務必詳填時間至分鐘數,請勿直接填寫整點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