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目的:推動本校各學術單位與境外學術機構建立「實質合作
二、補助對象:本校各學術及教學單位。
三、補助項目:有助於提升本校國際教育合作交流,且符合年度國際
四、申請限制:各單位(以院、系或所為單位)每期以申請一案為限
五、本次受理申請補助期間為107年7~12月份計畫,受理申請
六、獲補助計畫需配合辦理本校教師大使計畫,詳細資訊將另行公告
七、計畫相關表格及說明,請詳閱附件。
文件附檔:附件一、推動國際學術合作交流補助辦法
一、補助目的:推動本校各學術單位與境外學術機構建立「實質合作
二、補助對象:本校各學術及教學單位。
三、補助項目:有助於提升本校國際教育合作交流,且符合年度國際
四、申請限制:各單位(以院、系或所為單位)每期以申請一案為限
五、本次受理申請補助期間為107年7~12月份計畫,受理申請
六、獲補助計畫需配合辦理本校教師大使計畫,詳細資訊將另行公告
七、計畫相關表格及說明,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