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工程學系學習成效評量機制—博士班版本
表1_教育目標與教育目標說明
教育目標 | 教育目標說明 |
1. 創新學科知識,研發專業科技。2. 開發創新思考,建構解決問題。3. 建立團隊精神,領導協調合作。 |
1. 學生需具備創新資訊科技原理與研發專業技術之能力。2. 學生需開發創新思考之能力,進而以創新周密的思維來建構及解決所面臨的問題。 3. |
表2_系(所)專業能力及其定義與學習成效指標
專業能力 | 專業能力定義與闡述 | 學習成效指標 |
能力1:創新研究學理技術之能力。 | 學生需具備創新資訊理論與軟硬體相關知識,以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 1. 能創新資工領域相關之數學、科學及工程知識。2. 能運用資工及相關領域之理論與知識開發軟硬體系統新技術。 |
能力2:規劃執行研發計畫之能力。 | 學生需具備問題發掘、研究規畫、實驗設計、數據評析、與結果探究的能力。 | 1. 能發掘專業領域相關問題,規劃研究方法、設計實驗與收集數據。2. 能分析實驗數據與探討歸納實驗結果。 |
能力3:領導統御團隊研究之能力。 | 學生需具備整合領導研發團隊執行專案計畫的能力。 | 1. 能善用管理方法,帶領專案運作。2. 能整合團隊成員,完成專案目標。 |
能力4:撰寫發表論文著作之能力。 | 學生需具備專業論文撰寫與國際發表的能力。 | 1. 能將研究成果撰寫成論文。2. 能將研究成果公開發表於相關專業領域場合。 |
表3_博士班專業能力總結性評量方式一覽表
專業能力 | 學習成效指標 | 評量方式 | ||||
專題論文 | 口頭報告 | 會考測驗 | 專業證照 | 其他 | ||
能力1:創新研究學理技術之能力。 | 1. 能創新資工領域相關之數學、科學及工程知識。2. 能運用資工及相關領域之理論與知識開發軟硬體系統新技術。 |
þ | þ | |||
能力2:規劃執行研發計畫之能力。 | 1. 能發掘專業領域相關問題,規劃研究方法、設計實驗與收集數據。2. 能分析實驗數據與探討歸納實驗結果。 |
þ | þ | |||
能力3:領導統御團隊研究之能力。 | 1. 能善用管理方法,帶領專案運作。2. 能整合團隊成員,完成專案目標。 |
þ | þ | |||
能力4:撰寫發表論文著作之能力。 | 1. 能將研究成果撰寫成英文論文。2. 能將研究成果公開發表於相關專業領域場合。 |
þ | þ | þ |
表4_博士班專業能力評量尺規(Rubrics)
專業
能力 |
學習成效
指標 |
評分標準 | |||
差 | 可 | 良 | 優 | ||
能力1:創新研究學理技術之能力。 | 1. 能創新資工領域相關之數學、科學及工程知識。2. 能運用資工及相關領域之理論與知識開發軟硬體系統新技術。 |
1. 不能創新資工領域相關之數學、科學及工程知識。
2. 不能運用資工及相關領域之理論與知識開發軟硬體系統新技術。 |
1. 在他人指導下能創新資工領域相關之數學、科學及工程知識。
2. 在他人指導下能運用資工及相關領域之理論與知識開發軟硬體系統新技術。 |
1. 能自行創新資工領域相關之數學、科學及工程知識。
2. 能自行運用資工及相關領域之理論與知識開發軟硬體系統新技術。 |
1. 能指導他人創新資工領域相關之數學、科學及工程知識。
2. 能指導他人運用資工及相關領域之理論與知識開發軟硬體系統新技術。 |
能力2:
規劃執行研發計畫之能力。 |
1. 能發掘專業領域相關問題,規劃研究方法、設計實驗與收集數據。2. 能分析實驗數據與探討歸納實驗結果。 |
1. 不能發掘專業領域相關問題,規劃研究方法、設計實驗與收集數據。2. 不能分析實驗數據與探討歸納實驗結果。 |
1. 在他人指導下能發掘專業領域相關問題,規劃研究方法、設計實驗與收集數據。2. 在他人指導下能分析實驗數據與探討歸納實驗結果。 |
1. 能自行發掘專業領域相關問題,規劃研究方法、設計實驗與收集數據。2. 能自行分析實驗數據與探討歸納實驗結果。 |
1. 能指導他人發掘專業領域相關問題,規劃研究方法、設計實驗與收集數據。2. 能指導他人分析實驗數據與探討歸納實驗結果。 |
能力3:
領導統御團隊研究之能力。 |
1. 能善用管理方法,帶領專案運作。2. 能整合團隊成員,完成專案目標。 |
1. 不能善用管理方法,帶領專案運作。2. 不能整合團隊成員,完成專案目標。 |
1. 在他人指導下能善用管理方法,帶領專案運作。2. 在他人指導下能整合團隊成員,完成專案目標。 |
1. 能自行善用管理方法,帶領專案運作。2. 能自行整合團隊成員,完成專案目標。 |
1. 能指導他人善用管理方法,帶領專案運作。2. 能指導他人整合團隊成員,完成專案目標。 |
能力4:
撰寫發表論文著作之能力。 |
1. 能將研究成果撰寫成論文。2. 能將研究成果公開發表於相關專業領域場合。 |
1. 不能將研究成果撰寫成論文。2. 不能將研究成果公開發表於相關專業領域場合。 |
1. 在他人指導下能將研究成果撰寫成論文。2. 在他人指導下能將研究成果公開發表於相關專業領域場合。 |
1. 能自行將研究成果撰寫成論文。2. 能自行將研究成果公開發表於相關專業領域場合。 |
1. 能指導他人將研究成果撰寫成論文。2. 能指導他人將研究成果公開發表於相關專業領域場合。 |
表5_資訊工程學系學生學習成效總結性評量辦法
國立東華大學資訊工程學系
學生學習成效總結性評量辦法
10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2013.03.06
第一條 目的:為建立國立東華大學資訊工程學系(以下簡稱本系)學生專業能力學習成效檢核之機制,特設立本辦法。
第二條 專責單位:學習成效評量委員會
(1) 依據本系專業能力項目,規劃及辦理學生學習成效之總結性評量。每學年定期分析、檢討並修訂總結評量成效,撰寫總結性評量報告,修訂後之評量機制送系務會議核定後實施。
(2) 本會由本系課程暨學程規劃委員會召集人、評鑑種子教師、教師代表3~5人、校外專家學者兩名 (至少一名為產業界專家)及學生代表二名共同組成。校外專家學者及學生代表由系務會議推派產生。委員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本會之召集人由委員互選之。
第三條 學士班(含國際學士班)專業能力與總結性評量:依據本系教育目標與專業能力,對應至學習成效指標,所制定之總結性評量方式如下
(1) 專業能力以「總結性課程」專題研究一與專題研究二為評量方式。
(2) 程式設計專業能力會考另以「基本程式能力檢定辦法」作為評量依據。
(3) 英語能力以「國立東華大學學士班英語能力畢業標準及實施辦法」作為評量依據。
(4) 多元影響與社會責任能力以本校「服務學習課程辦法」與「國立東華大學導師制實施辦法」作為評量依據。
第四條 碩士班(含網多碩士班與國際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專業能力與總結性評量
(1)
專業能力以「學位論文」專書與口試作為總結性評量方式。
(2)
英語能力以「資訊工程學系研究生外語能力畢業標準及實施辦法」作為評量依據(碩士在職專班除外)。
(3)
博士班另以國際性期刊論文發表作為評量方式。
第五條 專題研究一(大三上學期)、專題研究二(大三下學期)為本系學士班(含國際學士班)之總結性課程。
(1)
專題研究一、專題研究二之課程規劃與設計與評分方式應含括專業能力,具體陳述與專業能力及學習成效指標之關連性,並經本系課程規劃委員會審核。為提高評量之客觀性與準確性,應針對各項學習成效指標訂定明確的評分標準(參考評量尺規),並經本系學習成效委員會審核。
(2)
專題的評量標準及評量方式由課程暨學程規畫委員會另訂之。
第六條 實施期程:本辦法以103級畢業生為試行。104級(含)之畢業生正式適用。
第七條 合格規定、輔導及補救措施
(1)
學生須全部通過總結性評量。
(2)
未通過檢核的學生,由本系學習成效委員會與任課教師共同擬訂輔導方案,包括修課建議、學習輔導等。
第八條
檢核機制的檢討與修訂
(1)
本系學習成效委員會需每學年定期分析總結評量成效,撰寫總結性評量報告。
(2)
總結性評量報告須包括:該學年度學生學習成效檢核結果、不合格學生輔導紀錄、執行現況檢討與修訂提案。
(3)
於每年3月份的系務會議中提報討論與修訂,並經系務會議核定實施。
第九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決議後實施,修改時亦同。